[配偶擔保] 如何從香港擔保你的配偶移民加拿大?

夫妻團聚或 Common-law Partner 的擔保分為兩種:

境外配偶擔保:如果您和您的加拿大藉伴侶正在辦理擔保手續時居住在香港,您將被視為「境外申請」。在申請過程中,您的伴侶可以與您在香港生活,但您必須證明獲准永久居留權後將移居加拿大。此類別的申請可以對拒簽上訴,但境內配偶的申請無權上訴。

境內配偶擔保:即受擔保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侶在加拿大境內居住。 申請將在加拿大受理,擔保人和其配偶必須共同生活。 受擔保的配偶必須在加拿大有臨時合法身份,如工作簽證、學習簽證或旅遊簽證。 受擔保人也可能有資格申請開放式工簽Open Work Permit (OWP)。

如何證明夫妻關係的真實性? 

加拿大移民局審查每一種關係的真實性,以確保申請人沒有為達到移民目的進行婚姻詐騙。 如果簽證官不相信婚姻的真實性,將拒簽並禁止虛假陳述的受擔保配偶五年內不得進入加拿大。 

加拿大移民局評估申請的標準:

  • 伴侶的合理性
  • 同居或缺乏同居
  • 關係的時長(兩年以內需要提供證明)
  • 宗教或種姓的差異
  • 年齡差異
  • 教育差異
  • 文化差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