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學生簽證] 學簽常見附帶條件

工作

* 部分學簽持有人會希望找到兼職工作來賺取額外收入幫補生活費。如果工作簽證條件允許,同學們便可以在校內或校外工作,無需額外申請工作簽證。但無論哪種情況下,同學們只能在開學後才開始工作,絕對不能提前開始工作。

* 不論是在校內或校外工作,同學們必須是全職學生 (六個月以上的證書、文憑或學位課程),並持有有效的學簽和社會保險號碼 (SIN)。此外,注意學簽附帶條件有表明是否允許持有人在校內或校外工作。

有以下情形下,同學們必須停校內或校外止工作 :

–          學簽到期

–          學簽持有人停止全日制學習或轉校期間

–          學簽顯示同學們在學習期間無權在校外工作

–          學簽持有人只報讀英語 / 法語作為第二語言 (ESL / FSL) 課程或一般興趣課程

–          學簽持有人情況有變,不再符合校外工作的所有條件

旅遊

* 加拿大允許國際學生在學簽有效期內自由出入加拿大境。

* 但同學們在旅行後重新進入加拿大時必須 :

–          持有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 (例如訪客簽證或eTA)

–          繼續在加拿大指定學習機構 (DLI) 就讀

–          滿足加拿大的所有重新入境要求 (例如良好的健康狀況和沒有犯罪記錄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