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其他移民資訊]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
✈︎ 在申請旅行簽證、學生簽證、移民或領養兒童等情況時,申請人都必須向移民局或相關機構提交「無犯罪紀錄證明書」 俗稱「良民證」(Certificates of No Criminal Conviction – CNCC)。「良民證」一份文件,記錄申請人是否曾經犯下刑事案件。不論有無案底 (刑事定罪紀錄)也可以申請。
🚩 🇭🇰 身處香港的申請人 (不論國籍) 可提前在 [香港警務處網上預約系統] 或電話預約,然後在辦公時間 (星期一至星期五 9:00 am 至 5:15 pm) 携带已填妥的 (1) 申請表格、(2) 申請人資料填報表、(3) 同意接受套取指模書,以及所需文件前往灣仔警察總部付費辦理「良民證」手續。
🚩 🇨🇦 身處海外的申請人 (不論國籍) 可將已填妥的 (1) 申請表格、(2) 申請人資料填報表、(3) 同意接受套取指模書,以及所需文件郵寄至灣仔警察總部。此外,申請人可安排親友將申請文件投進灣仔警察總部特定信箱。
📌 警務處不接受以電子方式提交「良民證」申請
📌 申請「無犯罪紀錄證明書」須繳付港幣 $283
📌 警務處會在四星期後直接將「良民證」寄給有關政府部門或機構,申請人是不會收到正本或副本
📌 請瀏覽香港警務處官方網站瞭解詳情 https://www.police.gov.hk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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