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快速通道] CEC 終於被撈起:60 日內如何準備材料,避免一腳踢出局?

收到「快速通道」(Express Entry – EE) 的「加拿大經驗類別」 (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– CEC) 邀請 (Invitation to Apply – ITA),只是整個移民流程的「關鍵開場」,真正決勝負的,是之後 60 日內,你能否交出一份完整、清晰、沒有硬傷的電子申請 (electronic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– eAPR)。 對不少在加打拼的港人及華人而言,這 60 日既是衝刺,也是壓力測試:時間線有沒有「黑洞」、雇主信是否「對得起 NOC」、無犯罪及體檢是否跟足加拿大移民部規格,每一個位置都可能決定你能否順利上岸。
60 日倒數:當成一個 Project 來管
ITA 一出,系統一般會給你 60 日的限期,在網上完成所有表格、上載證明文件並成功付款,才算正式遞交 eAPR;逾期不會自動延長,邀請失效,很多情況下你要重新回到池中等新一輪抽分。 建議用香港人熟悉的「項目管理」Project Management 模式,把 60 日切成幾個階段去處理,避免到最後一晚才通宵補交。
- 第 1 – 2 週:核對 EE Profile 的分數來源(學歷、工作年數、語言等),先把網上表格填到七、八成,同時以系統產生的個人化 Checklist 為基礎,列出自己的「工作清單」。
- 第 3 – 4 週:集中處理最花時間的部分,例如無犯罪證明、較難追的舊雇主信、需要宣誓或公證的文件、預約指定 Panel 醫生做移民體檢。
- 第 5 – 6 週:做一輪總體「一致性檢查」,包括 NOC、工作及讀書時間線、家庭資料,將所有證明整理成清晰 PDF,在 Deadline 前至少一週按下「Submit」,預留空間應付突發情況。
這段時間內,你要假設簽證官看不到你的人,只靠你上載的那一套文件去判斷:這個人是否誠實、一致、可信。
關鍵材料一:雇主信不只是「在職證明」
CEC 的核心,就是你在加拿大的合資格工作經驗是否達標;移民部看的是你有否真實符合 CEC 規定,而不是 LinkedIn 上的頭銜寫得多漂亮。 很多被拒或被補件的個案,其實不是因為工時不夠,而是雇主信寫得過於含糊,無法支撐你申報的 NOC 及年資。
常見問題包括:
- 內容過於簡略:只寫「某某自 2021 年起在本公司任職」,沒有清楚列出職稱、主要工作職責、每週工時、全職 / 兼職、入職及離職日期、薪酬等基本資料。
- NOC 不匹配:你在 EE 申報的職業屬於某個 NOC(例如專業職位),但雇主信列出的內容卻比較像一般文員或助理,令簽證官難以認定你是否真的履行該 NOC 的主要職責。
- 覆蓋時間不足:Profile 裏報了三年全職經驗拿分,但雇主信只寫到兩年,中間缺了一大段,變相要簽證官「靠估」。
較穩陣的做法,是以移民部官方 NOC 描述為「對標」基礎,結合公司實際情況,寫出既真實、又能覆蓋該 NOC 主要職責的內容;同時用 T4、NOA、Pay Stubs 及合約等輔助文件,去加強可信度。
關鍵材料二:時間線與表格裏的「隱形雷區」
不少個案輸在細節,而不是分數。加拿大移民部對表格的一致性和完整性非常著緊,有時系統不一定跳錯誤提示,但簽證官會在時間線和資料交叉比對中,決定你是否可信。
幾個特別要留意的位置:
- Personal History:在過去 10 年內的個人履歷詳情(如其年滿 18 歲至今不足 10 年,則由其 18 歲起計算),不應留有解釋不到的空白期;每一段時間都要標明是在工作、讀書、失業、旅遊或其他狀態,連續性要清楚
- Address / Travel History:長時間在外國逗留,卻完全沒有相應的旅遊記錄或居住地址,容易引起疑問;住址與出入境日期最好互相呼應
- Education / Employment History:TImeline 要與你當初 EE Profile 申報的資料一致,避免當初為了多拿分而「略略填多一點」,之後在 eAPR 隨便修改,令前後出現矛盾
- Family Information:所有子女及兄弟姊妹都要如實列出,即使對方不隨行或已是加拿大公民,否則日後有機會被視為刻意隱瞞,影響信譽
整體原則很簡單:寧願多解釋一點,也不要留下讓人聯想的空白。
關鍵材料三:「良民證」、體檢與翻譯細節
對不少有香港 / 內地背景的申請人來說,警方證明及體檢往往是最花時間的一環,所以一收到 ITA 建議優先處理。
- 香港警方證明 「良民證」(CNCC):加拿大移民部的指引說明,香港警務處會將 CNCC 直接寄往加拿大處理你個案的移民部辦公室,申請人本身通常不會拿到正本。 你一般需要拿著移民部要求信,到香港警隊指定部門申請,跟足官方流程及格式
- 其他國家 / 地區無犯罪:原則上,18 歲後任何一個連續居住超過 6 個月的國家或地區,都需要符合加拿大移民部要求的警方證明,並留意證明簽發日期是否符合移民部對「最近六個月 / 離境後簽發」等規定
- 體檢:
- 一定要用加拿大移民部認可的 Panel 醫生做移民體檢 (Immigration Medical Exam – IME),有效期通常為 12 個月;
- 但如人已在加拿大、過去 5 年內做過合格 IME,很多情況可以豁免重做
- 參考 豁免重新驗身的條件
- 翻譯文件:所有非英文 / 法文的文件,一般需要附上完整翻譯及適當認證(例如宣誓翻譯或連同譯者宣誓聲明),並連同原文一併上載;翻譯不完整或缺少原文,可能導致補件或退件要求。
這些文件申請及預約周期較長,愈早動手,以免臨近截期而手忙腳亂。
CEC 文件清單 (簡化版)
實際所需文件最終以你個人 EE 帳戶產生的 Checklist 為準,但以下可作為你整理資料的「底稿」,視需要加減:
- 身份 / 家庭
- Digital Photo 照片 (框架尺寸至少需 50 mm x 70 mm;PR 照片要求)
- Passport 護照掃描
- 載有你的出生日期及原屬國家的資料頁;
- 以及所有蓋有出入境蓋章、簽證或任何標記的頁面
- 出生證
- 婚姻證明、同居宣誓書、離婚 / 死亡證(如適用)
- 家庭表格
- 工作記錄(加拿大及視乎情況的海外工作)
- 學歷與語言
- 無犯罪及體檢
- 資金證明 Proof of Means of Financial Support(如被要求)
- 其他補充 Optional Documents
把這份清單變成你自己的版本,逐項打勾,會比臨時計算要穩陣得多。
不少在討論區或小紅書分享的「踩雷故事」,多數都不是因為人本身不夠條件,而是敗在雇主信過於簡單、時間線前後不一、警方證明或翻譯不合格,結果白白浪費了一次得來不易的 ITA。 CEC 本身對在加工作經驗已有相當要求,能被「撈起」本身就是對你過去努力的一種肯定。
如果你內心仍有疑問:「自己DIY,會否有風險?」通常表示這套材料仍有優化空間。只要願意在 60 日內,用項目管理的方式,逐件檢視每一份文件 – 由雇主信到無犯罪、由表格到解釋信 – 確保每個細節清晰、前後一致、不留疑點,你跟楓葉卡之間,往往只差一個穩妥自信的「Submit」。。
參考 [快速通道] 12 月 EE 抽籤 – 「平行跑道 2.0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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